常州讨债公司可能采取以下一些不正当手段来收取高额费用:
恶意夸大追讨难度:故意向委托人高估追讨债务所需的成本、时间和精力,虚构或夸大债务人的背景复杂程度、资产隐匿情况等,以此提高收费标准。例如,将原本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和简单沟通就能解决的债务,描述成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长期调查和复杂谈判的棘手案件,从而收取远高于实际所需的费用。
制造虚假成本:在追讨过程中,虚报各项开支,如虚构调查费用、差旅费、律师费等。可能会伪造一些调查文件、票据,或者故意抬高实际发生费用的金额,让委托人承担不必要的高额成本。比如,实际调查只花费了几百元,但向委托人虚报数千元的调查费用。
故意拖延时间:为了增加收费,有些追讨公司可能会故意放慢追讨进度,不积极采取有效的追讨措施。本来可以快速推进的流程,如及时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,却故意拖延,导致追讨时间延长,进而以时间成本增加为由提高收费。或者在与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后,不及时督促债务人履行,反而以需要继续跟进为由,向委托人收取额外费用。
威胁强迫收费:使用威胁、恐吓等手段,迫使委托人支付高额费用。例如,以曝光委托人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相要挟,或者威胁要采取一些过激行为影响委托人的生活和生意,让委托人因恐惧而不得不支付远超合理范围的费用。甚至有些追讨公司会在追讨成功后,以各种理由拒绝将全部追回款项交给委托人,而是强行扣留一部分作为 “额外报酬”。
诱导签订不合理合同:在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时,利用委托人对相关法律和行业惯例的不了解,设置一些模糊不清或对自己有利的条款,为后续收取高额费用埋下伏笔。例如,合同中对收费标准的表述不明确,或者规定一些不合理的收费条件,如无论追讨结果如何,都要收取高额的 “基本费用”,或者在追讨成功后,按照追回款项的过高比例收费,而委托人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充分意识到这些问题。
需要强调的是,我国目前没有合法注册的讨债公司,讨债公司的存在本身就不被法律所认可,其业务活动往往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。如果遇到债务追讨问题,建议通过合法的途径,如寻求律师帮助或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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